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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09

 

现将教育厅《关于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教秘[2007]33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请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请各位教师登录到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网站(http://www.ahsr.edu.cn/)注册并下载项目申请书,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

二、各类别项目须提交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也须电子化。电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由教师个人上传,教务处审核上报。

三、申请项目材料请于2007824日(星期五)下午五点之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钱  斌:ahjdqb@126.com

  段丽华:ahjddlh@126.com

  话:5975126

 

附件:关于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0788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教秘[2007]336

 

关于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

 5、高校省级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前四类对节能减排项目给予倾斜。

二、申报范围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高校与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联合申报。设立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旨在发挥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两所部委高校的带头作用,采取与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联合申报的方式,开展研究,为省属高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奠定基础。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部分本科高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我厅科技处汇总、审核,并与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科研处协调后,联合组织申报。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方各一)。如经评审立项,资助经费各半。

重大项目申报经合作双方单位和个人签署意见后,由省属高校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向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倾斜。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扶持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本科高校具有正高职称的,不予受理申报一般项目。

4、高校省级科研专项计划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和科研事业发展的需要,采取面向全省高校公开招标或委托方式组织申报。今年面向全省招标的项目有:安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策略研究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研究。招标指南附后。

三、申报限额

1、各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计算公式为:SA-2B+2C(其中S=学校允许申报各类项目总额;A=学校申报基数;B=到期无正当原因未结题项目数;C2006年以来各校经省教育厅鉴定和验收项目数)。安徽医科大学(含第一附属医院和附属省立医院)申报基数为60项,其他省属重点大学申报基数为每校40项;其他具有硕士授予权的本科高校申报基数为每校30项;其他一般本科学校申报基数为每校20项;专科、高职院校申报基数为每校10项(设有附属医院的可增加5项)。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每校限报5项。申报基数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可与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核定最终申报项目数量。

为保证研究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

2、为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省教育厅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经费的投入,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基地和联盟。对高校与巢湖市和皖北地区产学研合作活动正式签约的项目,省教育厅今年将单独切块评审,以进一步体现对产学研合作的倾斜和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由牵头高校申报,不占申报指标。

四、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省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左右。学校要为各类项目提供1:1配套经费支持,并在送交申报材料时同时报送学校承诺配套的文件。不能提供配套经费的,不予受理申报。各校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提供2007年项目配套经费到位证明。

2、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不予受理申报。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受此限。

3、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评审效率,今年省教育厅将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网站网址为:www.ahsr.edu.cn。个人申报以及学校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请登录网站首页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各高校用户名和密码同去年,教师个人已经注册许可的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

4、与企事业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已经落实研究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的项目,可以申报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学校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委员会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和有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书中要反映学校的审核意见。

6、请各校将项目申请书原件及学校项目申报一览表各一式一份,于20078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551283184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研究》招标指南和《安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策略研究》招标指南见www.ahsr.edu.cn

 

                                                 安徽省教育厅

                                                 OO七年七月二十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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