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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发布时间:2009-05-19

院字[20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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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教坛新秀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结合我院争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第二批专业带头人10、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各15名。为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申报、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到525截止。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参照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稿)(院字[2009]69号)《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修订稿)(院字[2009]70号)、《“教坛新星”评选办法》(院字[2008]31号)执行。上述文件可在组织人事处网页查询。第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可继续参加第二批的申报,已入选第一批教坛新秀的本次不再申报

     三、申报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申报表一式二份,连同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教学课程所在系部。申报表在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业绩材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目录页。申报人个人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已用于第一批申报的材料不得在第二批申报时使用。

2、系部初选。各系部成立由系部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5人以上评审组,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并按学院规定的名额评选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报组织人事处。各系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

3、学院评审。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各系部评选出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人选。

4、公示。

5、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评选最终结果。

6、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四、几点具体要求

(一)宣传发动,及时申报。本次申报以课程所属系部为单位。各系部要及时把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教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申报人及时申报。

(二)实事求是,材料真实。各申报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材料填报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

(三)提高认识,严格标准。选拔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工作是关系到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大事,各系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查和评选。

 

附: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00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专业带头人

(单位:名)

骨干教师

(单位:名)

教坛新秀

(单位:名)

机械工程系

2

3

3

电气工程系

2

2

2

信息工程系

2

2

2

数控工程系

1

2

2

人文管理系

1

1

2

汽车工程系

1

2

1

基础教学部

1

1

2

体育教学部

0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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