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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04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加速培养高校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根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的在职教师。同时,申报基金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
.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
.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限额
    “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不得超限额申报。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限报10项以内,省属重点高校限报30项以内,一般高校20项以内,高职高专院校10项以内。
   
三、项目资助经费
   
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教师,省教育厅按立项经费的50%予以资助。省属高校教师,省教育厅按立项经费全额予以资助。所在学校应按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1予以配套。凡不予经费配套的学校,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
.按照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和条件,各高校人事处负责组织,择优推荐。
    2
.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ahjyrs.ahedu.gov.cn)。
    3
.各有关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初审,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高校于623日至24日将《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本校《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excel格式,含电子版)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

姓 名

出生年月

最后学位

职称

项目名称

二级学科

申请经费

(万元)

最终

成果

 

 

 

 

 

 

 

 

 

 

注:最终成果指:论文、论著、技术成果或咨询报告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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