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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5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社政处 (皖教秘科〔201035)文件要求,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为做好我院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1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分4类: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人文社会科学委托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内容设计要求。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应围绕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设计。项目研究要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有效措施。鼓励跨领域、跨学科和跨单位联合申报。重大项目申报参照“重大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1)。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设计,并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主要支持高校青年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管理工作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以及申请人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

上述项目中,申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请参照“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申报参考指南”(附件2)。

4)委托研究项目。

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应用性和针对性,自2011年度开始,省教育厅设立委托研究专项,并首先在外语和相关学科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中进行试点。省教育厅将根据委托单位每年度资助强度单列指标进行评审,立项项目纳入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相应类别统一管理。

2.项目申报数量。

各校申报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基数为:部属院校每校不超过5项;省属各大学每校不超过35项,其中以人文社科类学科为主体的高校可另增加10项;其他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25项;独立学院每校不超过6项;高职高专每校不超过5项。超过规定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各校承担的2008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包括成果形式为专著的2008年社科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该结项而没有结项的,从各校申报基数里扣减没有完成的项目数。

三、注意事项

(一)2011年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申报和评审网站网址为:www.ahsr.edu.cn。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以及委托研究专项申报的程序和要求,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请各校科研管理部门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二)经学校审核后同意申报的所有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等主要信息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2011年度基地项目由所在基地围绕主要研究方向设计,经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报省教育厅审定后下达。其中,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两个教育部基地可提出不超过3个重点项目选题;教育部设在安徽师范大学的辅导员与研修基地可提出不超过5个重点项目、20个一般项目选题。每个省教育厅基地可提出不超过1个重点项目、5个一般项目选题。

上述立项项目经费从基地专项经费中安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给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只能申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未通过评审的不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请项目申报者于2010918日前将《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2份送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重大项目申报参考指南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939959275

2.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申报参考指南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9391014544

     

 

 

                               

教务处

20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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