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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3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教学[2004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活动。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荣获院级“双优生”荣誉称号。

二、评选名额

按各系部毕业生人数的2%评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系:17  数控工程系:9  汽车工程系:6

信息工程系:9  电气工程系:14  人文管理系:5

基础教学部:2

三、评选程序

1、在系部范围内广泛宣传,并面向全体毕业生评选。

2、系部按名额评定的“双优生”,每人需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于34前报至院学生工作部。

3、评选出的“双优生”预选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由学院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223165446669

附件2:《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22316550709

附件3:《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223165514298

 

 

                                   

院学生工作部

201122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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