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教学[2004]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2011年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的活动。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荣获院级“双优生”荣誉称号。
二、评选名额
按各系部毕业生人数的2%评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系:17人 数控工程系:9人 汽车工程系:6人
信息工程系:9人 电气工程系:14人 人文管理系:5人
基础教学部:2人
三、评选程序
1、在系部范围内广泛宣传,并面向全体毕业生评选。
2、系部按名额评定的“双优生”,每人需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于3月4日前报至院学生工作部。
3、评选出的“双优生”预选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由学院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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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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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1223165514298
院学生工作部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