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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各教学单位:

为了开展常态化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持续提升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开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外聘和返聘教师等)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以教师自查、教研室全面检查和各教学单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7月2日至12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教学单位自查内容包括教研室工作和教师教学工作。

1.教研室工作

检查资料:各教研室工作手册

基本要求:(1)各教研室的工作应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教研室应紧紧围绕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课程思政、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以及所承担的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组织教研活动,组织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研究讨论课程改革,开展教学公开课等应是教研室活动的主要内容。(2)做好各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教师教学工作

检查资料: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作业布置情况、课程考核准备或实施情况、听课情况、考核成绩提交情况等。

基本要求:(1)各教学单位结合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教师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作业布置情况、课程考核准备或实施情况、听课情况和考核成绩提交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其中,实践课程为第11周以后(不含第11周)的课程设计、学生实习(实训)等课程教学情况。(2)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作为抓手,通过检查进一步全面掌握本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2.各部门应在全面检查基础上(见附件2),对期末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报告(见附件1),并于7月12日前将总结报告与检查结果的电子稿发送至交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

3.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将对各教学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附件: 1.报告格式

2.期末教学工作情况检查表(表1-4)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7月4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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