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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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3

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2-13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分为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教学单位自查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23日;学校抽查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4日。期中教学检查时间段为第1周至第11周周末。

二、教学单位自查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负责教学检查的工作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本教学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对象

本学期承担理论课程、实训课程及岗位实习等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含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各教学单位组织工作组根据教师所授课程归属对其教学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要求

1.课程教学实施情况

检查教学运行的规范性。重点检查教学实施与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的吻合性,学生考勤、教师作业(或实验实训报告)布置及评阅等情况。(附件1-表1,2)

2.岗位实习管理情况

检查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学生岗位实习指导工作情况。(附件1-表3)

3.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

全面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含专业群教学部、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次数、活动质量、教师参与度等。(附件1-表4)

4.师生座谈会或专题活动

各教学单位重点围绕教学运行及管理、学生发展、教风与学风建设等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或开展专题活动。收集并反馈与会代表的意见与建议,对其中急难愁盼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并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宣传和解读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方案。

5.总结报告

各教学单位对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与统计,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树立典型,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举措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于5月23日下班前将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稿报送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加盖公章),同时将自查报告及各项检查结果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gc@ahcme.edu.cn邮箱(报告样式见附件2)

三、学校抽查

学校抽查由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与人员安排另行通知,检查范围和内容如下。

1.按不低于专业数20%比例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本学期开设课程与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吻合度、教学计划变更手续的规范性等。

2.按不低于教师数20%比例抽查教师课程教学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新”教师教学基本文件的执行情况及教学进度、学生考勤、教师作业布置及评阅等情况。

3.按不低于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数20%比例抽查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学生岗位实习指导工作情况。

4.检查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以及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开展情况。

5.按不低于基层教学组织数30%比例抽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制定、教研活动次数与质量。

6.教务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需联合组织落实好学校层面的师生座谈会、教学信息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教学运行,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精心组织,及时反馈,扎实做好对所有项目的检查。同时,做好相关检查结果材料保管与存档。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要做好示范和推广,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处室需在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方面做好相应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李必高老师(0553-5975136)。

请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遵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1. 期中教学工作情况检查表

2. 报告样式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5月13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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