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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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才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精神,现就学校人才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申报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的人才项目,主要包括: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等。

二、提交项目结项验收材料

1.《人才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A3正反打印,中缝装订);

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2);

3.支撑材料按照要求制作,主要包括原始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结题报告、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成果鉴定材料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以上材料请申报人在1月17日前统一上报,其中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份,支撑材料一份,附件1、2电子版以及支撑材料扫描版发至rsc@ahcme.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人才项目结题报告

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4年1月10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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