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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131号)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重大项目(招标指南见附件1);

2.重点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2,下同);

3.一般项目;

4.青年项目;

5.西部项目;

6.教育部重点课题;

7.教育部青年课题;

8.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资助额度及完成时限

1.申报项目/课题的资助额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为60万元、重点项目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为20万元、青年项目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课题指南

1.本年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见附件1),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

2.本年度非重大项目选题(见附件2),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6.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2至5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注意事项

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3.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和限额申报。5月17日前学校报送申报材料;根据限额,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进行初选。5月31日前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知通过审核、初选的课题申报人进行网络申报。通过初选的课题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完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注册,申请人务必于6月5日24时前完成所有网络申报。

六、材料提交

1.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报送材料包括:国家重大项目《投标书》和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活页》,一式4份,汇总表1份。

2.申报人与2023年5月1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雨耕楼925)方继才老师处,同时需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压缩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ahcme.edu.cn,电子稿须以“2023全规+主持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投标书/申请书/活页”命名。

联系人:方继才,联系电话:5970560

附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资料包

科研处

2023年5月10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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