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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批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1

各教学单位:

学校第六批教学督导的两学年工作任期已圆满结束,现根据《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教学督导员工作条例(修订)〉的通知》(校字〔2020〕47号)要求,请各单位从本部门教师(含退休教师)和校外专业人员中推荐新一批教学督导。相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校内教学督导员基本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熟悉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具备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

(四)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能力强,在学校有较高的威信。

(五)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六)身体健康,退休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内。

校外教学督导员基本条件:

(一)从事与学校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诚信公正,责任心强。

(三)熟悉学校相关专业岗位及岗位群的工作过程、岗位要求及职业资格要求。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

二、推荐人数

每个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5-8名,填写《拟推荐教学督导汇总表》,于9月16日前发送教学质量管理处机电邮箱(zgc@ahcme.edu.cn)。

三、审核与聘任

教学质量管理处于开学第二周组织开展教学督导推荐名单审核,并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报学校批准后予以聘任。

附件:拟推荐教学督导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2年9月11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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