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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学管)工作期中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学生管理队伍综合能力,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决定于第12周至第13周开展辅导员工作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将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重点督查。检查时间分为自查和督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1122日至1126日;督查阶段:1129日至1130日。

二、二级学院自查

(一)组织机构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二级学院书记为组长的辅导员(学管)工作检查小组,制定具体期中检查实施方案,负责对本二级学院辅导员(学管)工作及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检查内容

辅导员(学管)期中检查内容注重日常管理工作,“无纸化”辅导员工作日志填写情况,具体包括工作计划、谈心谈话、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家校联系等情况(详见附件1、2)

三、学校督查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期辅导员(学管)工作的规范性开展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辅导员(学管)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工作计划与具体实施的吻合度以及工作流程的科学性、规范性。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学管)工作期中检查,将辅导员(学管)工作检查做实做细。检查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总结报告电子版(撰写格式详见附件3)辅导员中期检查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扫描件(附件4)于123日之前发送至0122000352@ahcme.edu.cn,,为学校开展辅导员(学管)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打好基础。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建立行之有效的辅导员(学管)工作质量考核完善机制。

(三)本次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召开辅导员(学管)工作期中检查专题会议,对辅导员(学管)工作期中检查进行全面总结。

附件:

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辅导员工作期中量化考核表(适用于非毕业班)

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辅导员工作期中量化考核表(适用于毕业班)

3、总结报告撰写格式

4、二级学院辅导员中期检查汇总表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学工部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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