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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评价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2

各二级院部、处室:

为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搭建品牌培育、推介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安徽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一批质量品牌方面的专家,组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评价专家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安徽省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中央驻皖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处事公正、廉洁自律,无违法不良记录。

2.熟悉国家和我省质量品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制造业、服务业某一细分行业(如食品、建材、机械、电子、物流、软件、零售、餐饮、旅游、养老、电商等等)的发展状况有一定研究或相当的了解,包括:企业分布状况、规模实力、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地位(份额)、科技水平与研发实力、发展前景等。或者对该行业的质量管理、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工艺装备、品牌推广、企业文化、潜在风险等方面有一定研究或相当的了解。

3.掌握评审方法与技巧,有一定的评审工作经验;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4.有较强的责任心、敬业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填写专家申请表,学校筛选并确定拟推荐人员。

2.申报人需推荐材料包括:《“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评价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并附相关证实性材料复印件一份(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研究成果和其它资质证明材料等)。

3.申报人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到雨耕楼917(假期报送材料前,请联系方继才老师),电子版《“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评价专家申请表》(内附电子照片)发送至教务处教科研科邮箱:jky@ahcme.edu.cn。

联系人:方继才;电话:5975060,13855345929


附件:“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评价专家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22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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