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广大教师持续向黄大年同志
学习,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四有”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学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学校“双高”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
时间: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31日
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和人民奉献全部的赤子情怀,学习他恪尽职守、为国家培养凝聚人才的高尚风范,学习他创新创造、勇追国际前沿科技的可贵担当,学习他勤奋拼搏、为实现强国梦鞠躬尽瘁的崇高精神。学习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先进事迹。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组织引导广大教师以黄大年同志和其他先进典型为榜样,在教育战线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向全社会充分展示新时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旋律。
各教学单位于6月3日前将学习照片、会议记录、签到、学习总结等材料打包发送至组织人事处机电邮。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做好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校内遴选工作
时间:2021年5月13日-2021年6月30日
第一阶段:完善教师基础信息
完善和更新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信息,为教育部开展遴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
责任单位: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全校教职工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校内遴选并推荐上报
1.二级教学单位推荐。(2021年6月15日前)
二级单位于6月15日之前将申报团队的申报表、汇总表和推荐报告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2.学校组织专家评选。(2021年6月30日前)
3.校内公示5天并将拟推荐团队的相关材料及学校创建活动报告报送至教育厅。(2021年7月15日前)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联系人:薛园菲,王韦霞,联系电话:0553-5975062,电子邮箱:rsc@ahcme.edu.cn。
附件:有关通知与表格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