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1-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督查两个阶段,教学单位自查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5日;学校督查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30日。

二、教学单位自查(以第10周周末为数据统计截止时间)

(一)组织机构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领导班子组成的教学检查工作组,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对本教学单位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对象

本学期承担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顶岗实习等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兼课教师根据其所授课程归属情况,由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

(1)检查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材、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情况及质量。检查教师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对“三新”(新进、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重点检查指导。(附件2-表1)

(2)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次数、质量评价等。凡通过学习通布置作业的课程,教师需提供相应的作业截图以备检查。(附件2-表2)

2.实践教学

(1)检查实践教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实训指导书、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的齐备情况及质量。重点检查实践教学报告批阅情况、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附件2-表3)

(2)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开展情况: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部署情况,重点检查顶岗实习安全教育情况,以及顶岗实习安排情况(附件4)。

3.教研活动

全面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研活动记录和课程思政专题教学研讨的开展情况等。(附件2-表5)

4.座谈会

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与工作规划》(院字[2017]126号)等文件要求,重点围绕如何加强课堂管理提高学生上课“抬头率”等问题分别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与会人员对教师与学生发展、教风及学风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关二级学院要单独召开本科班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

5.教学测评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进程安排认真组织大三年级学生认真完成对毕业班各课程教师教学的测评工作。

6.报告撰写

各教学单位对各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与统计,在分析相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完成期中检查报告的撰写工作,并于11月25日下班前将教学检查总结报告纸质稿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加盖公章),同时将自查报告及各项检查结果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报告格式见附件1)

三、学校督查

1.按20%比例抽查教师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作业批改情况,并对“三新”教师的教学资料进行重点检查。

2.抽查实践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抽查教学日志和实训报告批阅情况,实训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

3.抽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开展情况。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在二级学院的本科班座谈会基础上,召开本科班师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本科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对所有项目的检查。同时,妥善保存此次教学检查的相关材料,为学校常态化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打好基础。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诊断、分析原因,提出有效改进措施。

请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遵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1.报告撰写格式

2.期中教学检查表(1-5)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