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9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2020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校字〔2020〕116号)精神,现就学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岗并符合初、中、高级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会计系列、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填写申报材料:10月29日—11月2日。申报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标注组别)、诚信承诺书(上述材料可直接到校园网公告栏下载),撰写述职报告,并按要求准备有关教育教学、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材料,报所属教学单位审核。同时申报人还需向组织人事处提供《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电子稿(须与纸质版一致)。

(二)教学单位审核:11月3日—11月9日。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学部)职称申报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 (皖教人〔2010〕12号)有关要求,各教学单位应成立3人以上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教学单位党政领导、相关教研室主任及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根据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学校推荐,并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条件、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各教学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因公示内容不全、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有异议未经查证等造成的后果由教学单位承担。对审核合格的,所在教学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教学考核、述职报告评议。

(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11月10日— 11月16日。教学单位审核合格后,派专人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校教务处负责审核教案、教学工作量、论文论著及相关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成果等材料,其中除本科高校学报以外的三类及以上论文需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其它论文需提供学院的检索证明。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学质量考核情况,学生处、团委负责审核申报人担任学管工作和指导学生社团情况。

(四)提交申报材料: 11月17日—11月20日。各教学单位派专人到组织人事处报送申报材料(包括各种证书、论文、论著、教科研项目、继续教育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召开职称评审会: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评审结果。

三、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职称申报组别与岗位职数控制

职称申报分为工科组和非工科组。

1.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指标职数

1)教授:指标 3个,其中工科组1个,非工科组1个,竞争指标1个。学校低职高聘指标1个。

2)副教授:指标6个,其中工科组3个,非工科组3个。学校低职高聘指标10个,其中工科组5个,非工科组5个。

3)讲师:指标8个,其中工科组3个,非工科组2个,辅导员单列指标3个。 学校低职高聘指标5个,其中工科组2个,非工科组1个,辅导员单列指标2个。

4)助教:岗位指标不受限制。

2.编制内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指标职数

初级岗位指标不受限制。

3.编制外岗位指标职数

1)副教授:指标1个。

2)高级实验师:指标2个。

3)中级、初级岗位不受指标限制。

4.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工作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同步进行,具体参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暂行办法》(校字〔2019〕126号)执行。

(二)评审中几个问题的处理

1.关于EI论文收录问题。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类论文计入规定的数量进行申报。评审专家委员会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2.关于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相似性检测由学校统一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有效期两年,逾期未提交检测,后果自负。根据皖教秘人〔2016〕99号文件精神,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需经职评会学科组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

3.关于代表作鉴定问题。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有效期两年,逾期未提交鉴定,后果自负。以论文破格申报的,在原有要求基础上增加一篇论文鉴定。根据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精神,原则上对于鉴定结论出现“尚未达到”的实行“一票否决”。

4.关于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申报人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

5.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号)文件精神,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必备条件。取得相关能力和水平的认定成绩的,可以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进行计算。

6.关于评审答辩问题。2020年,对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行评审专家委员会现场答辩。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或专题报告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答辩是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7.关于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教研项目等分类,依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附表中的类别为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人〔2019〕49号)文件精神,《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重点文章可比照二类期刊对待。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客观填写材料,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逾期不予补报;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

(二)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处室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职称评审费应由申报人承担。通过审核的申报人须在11月17日前到财务处缴费,标准如下:

(一)正高级:评审费600 元,破格另加100元;

(二)副高级:评审费500 元,破格另加100元;

(三)中 级:评审费160元;

(四)初级及以下:评审费100元。

六、承办部门及联系人

(一)组织人事处:负责咨询、发放材料、论文相似比鉴定、校内职称评审会筹备和评审结果上报等工作。联系人:单玲;邮箱:rsc@ahcme.edu.cn;电话:0553-5975062。

(二)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案、教学工作量、论文论著及相关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成果。联系人:何晶、方继才、王江平;电话:0553-5975129、5975060。

(三)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联系人:李必高;电话:0553-5975136。

(四)学生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承担学生工作的情况。联系人:田荣:电话:0553-5978833。

(五)团委:负责审核申报人指导学生社团的情况。联系人:刘雨杰;电话:0553-5972812。

七、其他未尽事项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文件精神为准。

纪委办公室对本次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975108;邮箱:jw@ahcme.edu.cn


附件:

1.相关文件

2.2020年度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

2020年10月29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