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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各教学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20﹞3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及条件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20﹞3号)执行(见附件)。

二、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7月8日-7月15日)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员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人的认定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和下载打印并签名的“个人承诺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网上报名注册、身份核验及填报流程详见附件2。

2.现场确认(7月13日-7月20日)

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合格证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由本校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6)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合同;

(8)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9)近期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7月21日-7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校内公示(8月1日-8月7日)公示期7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正反双面打印附件5中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于7月11日前去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上午8点前空腹体检,申请人需携带一寸照片1张、该体检为自费)。

联系人:单老师 薛老师;联系电话:0553-5975062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7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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