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第13周组织教学督查组开展期中教学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
根据学校现有教学单位数,成立12个督查小组,组长由督查小组人员名单的第一人担任。(小组及组成人员见附件1)
二、督查时间
2019年11月28日下午
三、督查内容
1、理论课教学情况督查。以教研室为单位,按教师数20%比例抽查相关教师教学资料及前10周的教学进度,重点考察“三新”教师的教学资料。
2、实践课教学情况督查。从各教学单位前10周开展的实践教学课程中,选取不少于3门课程进行督查,重点考察教学日志和实训报告批阅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全程协助督查小组开展工作。
(二)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协调好本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督查任务。
(三)督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逐人逐项开展督查,确保督查项目数据信息的完整与准确。
(四)督查结束后,请组长对被督查教学单位的情况进行小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督查小结与记录表以电子稿的形式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机电邮-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
附件:
1、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2、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表(1-2)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