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工行通知,自8月1日起,凡使用工行贷记卡(即信用卡,卡号通常为16位。)提现或转账(非本人同行卡),均收取1%手续费。为保证奖金等费用正常发放,避免银行卡使用不当产生额外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部分仍使用贷记卡的老师,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就近到任何一家工行商业网点办理借记卡(储蓄卡,卡号通常为19位;),并将贷记卡上余款转账至新办的借记卡。
三、请于9月10日前登录学校劳务费系统,点击右上角姓名处,在“个人设置”中添加新办的借记卡帐号(为保障奖金正常发放,需提供“一类卡”账号)并设置成“默认卡”;同时将身份证正面和新办借记卡一并复印至一张A4纸交财务处王恬老师(联系电话:15955360183)处备案,作为今后奖金和劳务默认发放卡。
四、如逾期未修改奖金发放账号的将按原账号进行发放。
目前使用借记卡的老师继续使用原银行卡,无需换卡。请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