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现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14号)转发给你们,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年度检查结果以此文件公布为准。有部分2016年已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因质量工程管理平台的原因,出现在此次检查验收结果中,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的结果为准。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pdf
2.2017年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