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考核,拟录用宋粲璨同志来我院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用人部门及岗位 |
备注 |
1 |
宋粲璨 |
女 |
1990.11 |
安徽师范大学 |
美术 |
研究生 |
硕士 |
中共党员 |
学生处辅导员 |
递补 |
二、公示期:2018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975108
电子邮箱:jw@ahcm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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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