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当前位置是: 学校首页 >> 学校要闻 >> 正文
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顺利通过省级论证
发布时间:2010-12-28

2010年12月26日下午,由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2010年安徽省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论证会”在安徽电气工程职业学院召开,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顺利通过省级论证。

论证会由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储常连主持,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调研员洪军、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徐建平、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陈传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兴旺、安徽电力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杜晓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安国等作为评审专家出席了论证会。我院党委书记周凯、院长亓四华、院党委副书记刘艺出席了论证会。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会上,安徽电气工程职业学院院长陈祥明和我院院长亓四华分别对两所院校的建设方案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后,普遍认为我院的建设方案符合教高[2010] 8号和教高[2010]27号文件精神,方案层次清晰,内容丰富,目标、任务、措施明确。与此同时对建设方案的总体目标、机制体制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以及目标的可行性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储常连指出制定和完善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建设方案和申报材料之间的关系;骨干院校建设与示范院校建设之间的关系;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改革与建设之间的关系;重点专业建设与其他项目建设之间的关系。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最后提出:骨干院校建设的核心是四个合作,突出校企之间的合作,突出队伍建设的方法,突出培养流程的再造,突出校内外资源的配置。制定国家骨干院校建设方案要紧扣教育部、财政部[2006]16号、[2010]8号和[2010]27号文件的精神,切中文件要求,深究骨干建设的目标和内涵,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当,方法具体,体现出示范性和可操作性。

会后,亓四华院长对各项目负责人的辛勤付出表示了感谢,并要求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及时上报教育部。

各项目负责人、骨干办成员、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