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当前位置是: 学校首页 >> 学校要闻 >> 正文
学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1-15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法宣传贯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全校师生的档案意识,增强法治理念,促进新时代学校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稳步提升,2021年1月7日至1月15日,党委(校长、外事)办公室综合档案科组织全校专、兼职档案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专题学习、专项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校长侯大寅、副校长姜绳及办公室、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来到学校档案库房实地查看,指导档案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2020年6月20日批准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次档案法修订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的“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档案工作指导方针,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和开放导向,根据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重点突出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时代特质,进一步完善档案监督执法检查机制。修订后的档案法从原来的六章二十七条增加到了八章五十三条,新增“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块专项内容,为新时代档案工作变革、创新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保障。

为了圆满完成本次档案法宣传活动,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办公室综合档案科提前筹划,精心组织,通过展出宣传挂画、悬挂宣传横幅、组织专兼职档案员“线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小红漫画等形式,面向学校档案员队伍和全校师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专题学习、专项宣传活动。在2021年中,档案科还计划举办专家讲座、档案操作系统业务培训、学校第四届“6·9”国际档案日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夯实学校档案工作基础,提升档案员技能水平,打造一支富有活力的新时代档案员队伍,推进学校档案事业进一步发展。

在过去的2020年中,综合档案科在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年接收校内发文383件、各类纪要93件,校外收文1130件,提供各类档案查询301人次,OA归档校内发文公文481件,档案馆累计接待人员近5000人次,档案科还积极为学校综合考核、巡视整改、教学诊改、国家文明校园评选等重要工作提供支持。

今后,办公室综合档案科将带领全校档案员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的各项要求,为党管档,服务师生,立足于学校“十四五”发展大局,加强档案资源开发,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文稿:李安  图片:刘亚林/李安  审核:李影/赵晓梦)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官方公众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