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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做好社会服务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学校各社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根据省、市及学校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要求,以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有力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目前,安徽省已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在校社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要求

各在校社会服务企业要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以最快的速度、最严的措施,落实环境治理、疫情防控和人员管理等各项工作。

1、校园物业:加强校园环境治理,每天做好教室、寝室、实训场所、办公场所等的卫生保洁、环境消杀工作,直至疫情解除;物业公司要统筹规划,提前谋划,确保疫情防控的人员、器材、耗材够用、到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学生公寓疫情防控工作。

2、商超、浴室:根据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关于做好校园商业服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环境治理,做好消杀工作,加强员工专门培训与管理,细化措施,配合学校积极宣传防疫知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校园食堂:根据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关于做好高等学校餐饮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餐饮服务人员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环境治理,做好餐饮器具及就餐环境的消杀工作,防范交叉感染;加强员工培训与管理,严格落实公司管理制度;配合学校积极宣传防疫知识;根据学校规定的开学日期,提前谋划,有序有效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4、基建及维修企业:根据芜湖市建管处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非紧急任务,基建及维修企业不得在开学前返校施工。开学后,基建及维修企业须做好人员信息及健康登记,并报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备案。

5、其他服务企业:各服务企业要以人为本,坚持公益性,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和信息统计报备工作,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开学前各项服务保障准备工作。

三、注意事项

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的实际,在做好新型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开学前后把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细化措施,保证正常开学,保障校园教学生活各类保障平稳有序。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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